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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决定改为后置审批的31项工商登记前置审批事项

发布时间:2015/2/6 15:29:28

序号:1
部门:教育部
项目名称:自费出国留学中介服务机构资格认定
实施机关:省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主管部门
设定依据:《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
《国务院关于第六批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国发〔2012〕52号)
处理决定:改为后置审批

序号:2
部门:国土资源部
项目名称:煤炭开采审批
实施机关:国土资源部或省级人民政府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
设定依据:《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国务院令第241号)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关闭整顿小煤矿和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01〕68号)
《国土资源部关于规范勘查许可证采矿许可证权限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土资发〔2005〕200号)
处理决定:改为后置审批

序号:3
部门:环境保护部
项目名称: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许可
实施机关: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
设定依据:《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理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51号)
处理决定:改为后置审批

序号:4
部门:交通运输部
项目名称:国际海上运输业务及海运辅助业务经营审批
实施机关:交通运输部
设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际海运条例》(国务院令第335号)
处理决定:改为后置审批

序号:5
部门:交通运输部
项目名称:国际船舶管理业务经营审批
实施机关:省级人民政府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
设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际海运条例》(国务院令第335号)
处理决定:改为后置审批

序号:6
部门:交通运输部
项目名称:国内水路运输、水路运输业务经营审批
实施机关:交通运输部及流域管理机构和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负责水路运输管理的部门
设定依据:《国内水路运输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25号)
《国务院关于第六批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国发〔2012〕52号)
《国务院关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国发〔2014〕5号)
处理决定:改为后置审批

序号:7
部门:交通运输部
项目名称:港口经营许可
实施机关:港口行政管理部门
设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
处理决定:改为后置审批

序号:8
部门:农业部
项目名称:兽药生产许可证核发
实施机关:农业部
设定依据:《兽药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04号)
处理决定:改为后置审批

序号:9
部门:农业部
项目名称:拖拉机驾驶培训学校、驾驶培训班资格认定
实施机关:省级人民政府农业(农业机械)行政主管部门
设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国务院令第406号)
处理决定:改为后置审批

序号:10
部门:农业部
项目名称:兽药经营许可证核发
实施机关: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兽医行政主管部门
设定依据:《兽药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04号)
处理决定:改为后置审批

序号:11
部门:农业部
项目名称:农业机械维修技术合格证书核发
实施机关:县级人民政府农业机械化行政主管部门
设定依据:《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63号)
处理决定:改为后置审批

序号:12
部门:文化部
项目名称:中外合资经营、中外合作经营演出经纪机构设立审批
实施机关:文化部
设定依据:《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28号)
处理决定:改为后置审批

序号:13
部门:文化部
项目名称:中外合资经营、中外合作经营演出场所经营单位设立审批
实施机关:文化部
设定依据:《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28号)
处理决定:改为后置审批

序号:14
部门:文化部
项目名称:港、澳投资者在内地投资设立合资、合作、独资经营的演出经纪机构审批
实施机关:省级人民政府文化行政主管部门
设定依据:《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28号)
《国务院关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国发〔2013〕44号)
处理决定:改为后置审批

序号:15
部门:文化部
项目名称:港、澳投资者在内地投资设立合资、合作、独资经营的演出场所经营单位审批
实施机关:省级人民政府文化行政主管部门
设定依据:《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28号)
《国务院关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国发〔2013〕44号)
处理决定:改为后置审批

序号:16
部门:文化部
项目名称:台湾地区投资者在内地投资设立合资、合作经营的演出经纪机构审批
实施机关:省级人民政府文化行政主管部门
设定依据:《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28号)
《国务院关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国发〔2013〕44号)
处理决定:改为后置审批

序号:17
部门:文化部
项目名称:台湾地区投资者在内地投资设立合资、合作经营的演出场所经营单位审批
实施机关:省级人民政府文化行政主管部门
设定依据:《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28号)
《国务院关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国发〔2013〕44号)
处理决定:改为后置审批

序号:18
部门:文化部
项目名称:设立内资演出经纪机构审批
实施机关:省级人民政府文化行政主管部门
设定依据:《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28号)
处理决定:改为后置审批

序号:19
部门:文化部
项目名称:设立中外合资、合作经营的娱乐场所审批
实施机关:省级人民政府文化行政主管部门
设定依据:《娱乐场所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58号)
处理决定:改为后置审批

序号:20
部门:文化部
项目名称:设立内资文艺表演团体审批
实施机关:县级人民政府文化行政主管部门
设定依据:《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28号)
处理决定:改为后置审批

序号:21
部门:文化部
项目名称:设立内资娱乐场所审批
实施机关:县级人民政府文化行政主管部门
设定依据:《娱乐场所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58号)
处理决定:改为后置审批

序号:22
部门:文化部
项目名称:设立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审批
实施机关: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文化行政主管部门
设定依据:《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63号)
处理决定:改为后置审批

序号:23
部门:国家卫生计生委
项目名称:公共场所卫生许可(不含公园、体育场馆、公共交通工具卫生许可)
实施机关: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
设定依据:《国务院关于发布〈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的通知》(国发〔1987〕24号)
《国务院关于第六批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国发〔2012〕52号)
处理决定:改为后置审批

序号:24
部门:工商总局
项目名称:外商投资广告企业设立分支机构审批
实施机关:省级人民政府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及符合规定的有外商投资企业核准登记权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
设定依据:《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
《国务院关于第六批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国发〔2012〕52号)
《外商投资广告企业管理规定》(工商总局、商务部令第35号)
处理决定:改为后置审批

序号:25
部门:质检总局
项目名称:口岸卫生许可证核发
实施机关:质检总局
设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实施细则》(国务院令第574号)
处理决定:改为后置审批

序号:26
部门:质检总局
项目名称:进出口商品检验鉴定业务的检验许可
实施机关:质检总局
设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447号)
处理决定:改为后置审批

序号:27
部门:新闻出版广电总局
项目名称:电影发行单位设立、变更业务范围或者兼并、合并、分立审批
实施机关:新闻出版广电总局或省级人民政府新闻出版广电行政主管部门
设定依据:《电影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42号)
处理决定:改为后置审批

序号:28
部门:新闻出版广电总局
项目名称:电影放映单位设立、变更业务范围或者兼并、合并、分立审批
实施机关:县级人民政府广播电影电视行政主管部门
设定依据:《电影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42号)
《国务院关于第六批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国发〔2012〕52号)
处理决定:改为后置审批

序号:29
部门:国家旅游局
项目名称:旅行社经营出境旅游业务资格审批
实施机关:国家旅游局或者其委托的省级人民政府旅游行政主管部门
设定依据:《旅行社条例》(国务院令第550号)
处理决定:改为后置审批

序号:30
部门:国家旅游局
项目名称:外商投资旅行社业务许可
实施机关:省级人民政府旅游行政主管部门
设定依据:《旅行社条例》(国务院令第550号)
处理决定:改为后置审批

序号:31
部门:国家旅游局
项目名称: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核发
实施机关:省级人民政府旅游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委托的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旅游行政主管部门
设定依据:《旅行社条例》(国务院令第550号)
处理决定:改为后置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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